学工处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全校学生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做好《学生手册》定期修订工作。

2.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并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学生日常行为的教育和管理。组织开展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学生校纪校规教育、学生文明素质教育、学生安全教育和诚信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形势政策教育、新生军训等工作。

4.定期组织召开学生工作例会,负责指导、督促各教学院学风建设和学生工作。

5.负责学生的奖惩工作,组织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奖评优表彰和违纪学生的处理工作;预防和处理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

6.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学生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

7.负责学生宿舍的日常教育与管理,妥善处理学生宿舍区发生的相关问题,开展学生宿舍文化建设活动。

8.负责全校学生的资助工作,评审、发放学生的国家奖助学金和临时性困难补助,负责大学生应征入伍国家资助工作,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建档和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保险服务工作,组织各教学院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接受和实施社会助学;组织开展学生勤工助学活动。

9.负责学校辅导员队伍和班主任队伍建设,做好各项学习、培训和进行经常性的业务指导、考核工作;负责各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队伍建设、学生事务教育与管理等相关课题的申报组织工作。

10.负责学生及其家长的信访接待工作。

11.负责学生证、校徽等证件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督促各教学院做好学生档案的管理、查阅、传递工作。

13.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学校和本处有关工作部署,对本处日常事务进行协调和处理。

2、负责本处文秘工作,包括文件起草、印发、收发、归档以及规章制度修订等。

3、负责办理学生证、校徽。

4、负责学工处网站建设与维护。

5、负责学生管理工作督查和调研,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6、负责本处来人来访接待和学生接待日工作。

7、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育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学校和本处有关工作部署,对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处理。

2、负责对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查和考评。

3、负责对学风建设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查、通报和考评。

4、负责学生品行考核、奖学金评定以及各类评先评优的组织、汇总、审核工作,发放奖金、奖品和荣誉证书。

5、负责指导、督促各学院对违纪学生的教育和处理,审核、备案处分结果;对达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进行审核。

6、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辅导员、班主任管理、培训与考核的组织工作。

8、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宿舍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学校和本处有关工作部署,对学生宿舍管理方面的日常事务进行协调和处理。

2、负责全校学生宿舍的调配排,做好宿舍财产登记和验收工作。

3、负责对宿舍区的学生纪律、安全、卫生等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督查。

4、负责宿管员的监督、管理与指导工作,指导学生宿管干部开展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及文明寝室、优秀寝室长和秀宿管干部评比工作。

6、开展宿舍管理方面的调研工作,修订完善宿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7、配合后勤部门做好宿舍维修改造工作。

8、配合保卫部门做好宿舍安全保卫工作。

9、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教育部有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政策,全面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2.负责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政策宣传,组织并实施新生报道绿色通道工作。

3.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工作。

4.组织开展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初审和上报工作。

5.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

6.负责学生勤工助学的管理工作,指导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开展活动。

7.负责大学生应征入伍国家资助工作。

8.负责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及诚信、感恩教育工作。

9.配合做好家庭经困难学生心理辅导、学业指导和就业引导工作。

10.积极开拓社会资助渠道,并配合做好相关社会资助工作。

11.检查、监督、指导各教学院开展资助工作。

12.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工作职责

1、做好心理咨询值班和危机干预的日常管理。

2、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和管理。

3、做好全校大学生的心理普查、建档和跟踪管理。

4、指导学生社团——心理卫生协会开展心理健康活动。

5、做好专职个体心理咨询和团体心理辅导工作。

6、组织本中心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7、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