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学生工作处
宜学院学工字〔2026〕14号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便于年底开展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工作,根据《宜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宜学院字〔2013〕65号)、《宜春学院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宜学院党办字〔2024〕38号)和《宜春学院班主任管理与考核暂行办法》(宜学院字〔2017〕212号)有关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学生测评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带班的辅导员、班主任
二、参加测评人员
全体在校学生(含毕业班)
三、测评时间
2026年6月1日至6月14日
四、测评方式
各教学院成立学生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组长并具体负责本教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学生测评。
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在辅导员、班主任所带班级随机抽取不少于50%的学生填写《宜春学院辅导员工作学生满意度测评表》(附件1)或《宜春学院班主任工作学生满意度测评表》(附件2),对辅导员、班主任的日常工作进行测评,计算出参评学生的平均分为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学生测评得分,填写汇总表(附件3、4)。
五、工作要求
1.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测评工作,及时宣传动员,组织学生有序参评。
2.各教学院要加强诚信教育,引导学生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价,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测评。
3.报送材料:6月16日(周二)下班前,各教学院将附件3、附件4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学工处教育科(大学生活动中心401),电子版发送至999118@jxycu.edu.cn。
附件1:宜春学院辅导员工作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附件2:宜春学院班主任工作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附件3:宜春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辅导员工作学生满意度测评得分汇总表
附件4:宜春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班主任工作学生满意度测评得分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6月1日
宜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6年6月1日印发
编辑:李曹盼
图文一审:刘艳琴
图文二审:李振华
图文三审:袁 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