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学生工作处
宜学院学工字〔2025〕19号
各教学院:
根据《宜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宜学院字〔2013〕65号)和《宜春学院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宜学院党办字〔2024〕38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辅导员述职考核评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校成立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学工处、团委和人事处等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办公室设在学工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教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教学院辅导员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2024-2025学年在岗的一线专职辅导员,在岗不满半年者参加考核但不确定等次。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辅导员工作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内容包括学生思政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辅导员自身建设等情况。具体考核要求按照《宜春学院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执行。
四、考核程序及评优
1.个人自评。辅导员对本学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并填写《宜春学院辅导员学年考核登记表》(附件1)。
2.学生满意度测评。辅导员所带班级全体学生填写《宜春学院辅导员学年考核测评表(学生用表)》(附件2),除去评分最高的5%和最低的5%得出的平均分为学生满意度测评分。
3.教学院考核。辅导员按要求向所在教学院提供个人工作总结及相关支撑材料。教学院组织开展辅导员学年工作述职,对照《宜春学院辅导员学年考核测评表(教学院用表)》(附件3),对辅导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定打分。
4.校级考核。重点考核辅导员落实学校重点工作情况(见附件4)以及辅导员上报的附加分核算(附加分由辅导员本人根据加分规定向辅导员考核办公室提出支撑材料)。计算辅导员考核总得分,并给出考核结果。优秀等次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
5.审核认定
学生工作处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报学校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6.优秀辅导员评定。考核等次为优秀的辅导员,在征求相关部门联审意见后确定为校级优秀辅导员,报学校审定并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教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评先评优工作。在评先评优过程中应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条件和程序进行评审,严格把关。教学院须对考核结果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提出实名异议的,由教学院组织调查并形成意见。教学院须形成考核工作报告(含考核形式、过程、公示记录、结果、附加分支撑材料等)并报送学生工作处。
2.各教学院在6月17日前完成考核评优工作,并将辅导员学年考核登记表报送学工处401室教育科,辅导员述职考核新闻(截图+链接)发至邮箱xgcjyk2021@163.com,辅导员附加分考评表及加分凭证由教学院统一收集发至邮箱xgcjyk2021@163.com。
附件1:宜春学院辅导员学年考核登记表
附件2:宜春学院辅导员学年考核测评表(学生用表)
附件3:宜春学院辅导员学年考核测评表(教学院用表)
附件4:宜春学院辅导员学年考核测评表(学校用表)
附件5:宜春学院辅导员学年考核附加分考评表
宜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5年6月4日
宜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4年6月4日印发
附件1:
宜春学院辅导员学年考核登记表
( —— 学年)
教学院: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职务(职称) | |||
学 历 | 出生年月 | ||||
从事辅导员 工作时间 | 所带班级和 学生人数 | ||||
学年 工作小结 | (辅导员对学年工作情况进行自我总结。可附页) | ||||
本人和所带班级获校级以上奖励情况、受校级及以上处分情况 | |||||
教 学 院 考 核 | 该辅导员教学院测评得分为分。 教学院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学校考核 | 基本分 | 附加分 | |||
学生满意度测评 (10%) | 教学院评分 (50%) | 学校评分 (40%) | |||
考核总得分 = 基本分 + 附加分= | |||||
经学校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审定,本学年考核等级: 学生工作处(部)负责人签名: | |||||
(本表正反打印)
附件2:
宜春学院辅导员学年考核测评表(学生用表)
教学院: 辅导员姓名:
序号 | 考 核 内 容 | 满意度(按分值算) | ||||
非常满意(10分) | 较满意 (8分) | 基本满意 (6分) | 不满意 (4分) | 非常不满意 (2分) | ||
1 | 师德师风良好,廉洁自律,有师表风范。 | |||||
2 | 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学生追求远大理想,确定坚定信念。 | |||||
3 | 工作责任心强,熟悉学生基本情况,关心关爱学生,经常与学生谈心谈话,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 | |||||
4 | 能认真听取学生的意见,注重工作方法,处理各类问题认真细致、尽心尽力,与学生之间感情融洽。 | |||||
5 | 经常召开班会(每月至少1次),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 |||||
6 | 积极开展班风、学风建设,深入学生课堂、宿舍,管理能力较强、方式方法得当,班级活动丰富多彩,各类主题活动效果好。 | |||||
7 | 家校联动密切,主动与家长沟通交流,对家庭经济困难生、学习困难生等帮扶工作有实效。 | |||||
8 | 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在评优评先、推优入党、学生干部任用及奖助工作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 | |||||
9 | 重视班级(团支部)建设,能指导班委会和团支部开展富有特色的工作。 | |||||
10 | 积极组织并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课外科技、文化、体育活动及志愿者活动。 | |||||
总 分 | ||||||
附件3:
宜春学院辅导员学年考核测评表(教学院用表)
教学院: 被考核人:
考核指标名称 | 考核指标及要求 | 分值 | 得分 |
思想理论 教育和价值引领 (11分) | 认真组织学生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四史”学习教育,参加线上线下的各类知识竞答或考试。 | 3 | |
熟练掌握所带学生思想政治状况,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思想认识、价值取向、学习生活、择业交友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 2 | ||
开好每月主题班会,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图片资料等。 | 3 | ||
了解少数民族学生和信教学生情况并有工作台账,针对性做好民族团结教育和科学世界观教育。 | 3 | ||
党团和班级建设 (22分) | 开展“送团课下基层”、“团干部上讲台”、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等工作,并有详细工作台账。 | 3 | |
指导学生党支部、团学组织、学生社团、青年志愿者以第二课堂活动为载体,有计划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 2 | ||
做好“我为青年办件事”实践活动,帮助学生解决成长过程中的困难事、烦心事,做好低收入家庭学生就业帮扶工作。 | 2 | ||
指导学生开展寒暑期社会实践、“返家乡”、向社区报到等实践活动。 | 4 | ||
班级管理制度完善,所带班级班风优良,班级骨干作用发挥良好。 | 2 | ||
大力开展劳动教育,积极创建文明寝室,每周进行寝室文明卫生检查。 | 2 | ||
每周深入寝室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并有详细工作记录。 | 2 | ||
经常面向学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并有详细的谈心谈话记录。 | 3 | ||
建立健全学生基本信息库,分类做好学生信息台账,熟悉学生基本情况。 | 2 | ||
学风建设 (10分) | 熟悉了解学生所学专业的基本情况,经常性深入课堂听课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并有详细的听课记录。 | 3 | |
结合学生所学专业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活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树立适合的学习目标,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 3 | ||
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年级或班级课外学习实践活动,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竞赛活动,成效显著。 | 4 | ||
学生日常事务管理 (17分) | 认真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困难生认定、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临时困难补助等学生资助工作,并存档备查。 | 4 | |
扎实开展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及毕业生离校等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配合组织开展新生军训,相关工作有记录且富有成效。 | 3 | ||
认真做好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先进集体申报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做到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公平公正公开。 | 4 | ||
认真落实学生日常管理相关要求,按规定做好学生外出报备和请销假登记台账。 | 3 | ||
认真开展大学生文明养成教育,对有不良表现的学生做到及时约谈、批评教育,对违纪学生不纵容、不姑息,并按制度、按程序严肃处理。 | 3 | ||
心理健康教育与 咨询工作 (8分) | 积极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培育学生阳光、积极、健康的心态,每学期至少开展2 次心理健康教育文化活动或团体辅导。 | 4 | |
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要求,做好学院学生心理工作队伍管理,跟踪关注、关爱心理问题学生,并建立台账做好工作记录。 | 4 | ||
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8分) | 创新工作路径,注重运用网络新媒体对学生开展思想引领、学习指导、生活辅导、心理咨询等。 | 4 | |
认真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引导学生文明上网、理性表达,未发生负面网络舆情。 | 4 | ||
校园危机事件应对与处置 (8分) | 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和法纪教育,每学期至少开展 2 次安全与法纪教育主题班会。 | 4 | |
认真开展学生安全隐患排查,建有学生安全工作台账。 | 4 | ||
职业规划与就业 创业指导 (8分) | 建立就业帮扶工作台账,摸清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意向和就业困难原因,对毕业生进行分类指导,推荐就业,积极开拓就业市场。 | 4 | |
积极参与职业规划、就业指导课程和培训活动,指导大学生职业规划竞赛,加强就业典型的正面宣传,引导毕业生明确考研目标定位。 | 4 | ||
理论和 | 坚持学习思政教育基本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特别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 | 4 | |
坚持面向学生开展主题宣讲、微党课、微团课,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 4 | ||
总分 | 100 | ||
附件4:
宜春学院辅导员学年考核测评表(学校用表)
学生工作处(部) 被考核人:
序号 | 工作内容及要求 | 考核等级(按分值算) | ||||
A (10分) | B (8分) | C (6分) | D (4分) | E (2分) | ||
1 | 品行端正,自觉遵守职业守则,遵守师德底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 |||||
2 | 认真填写《辅导员工作手册》,有分析、有措施、有总结、有深度。 | |||||
3 | 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思政工作优秀论文(案例)、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等各类比赛。 | |||||
4 | 积极参加辅导员沙龙(论坛)、辅导员工作会议及各类活动。 | |||||
5 | 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辅导员工作业务培训等,并撰写培训(活动)心得体会。 | |||||
6 | 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人文社科思政工作科研项目的申报。 | |||||
7 | 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辅导员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等工作。 | |||||
8 | 积极参加“一站式”学生社区的建设与值班等工作。 | |||||
9 | 积极参加辅导员入住学生宿舍值班等工作并有详细的值班记录。 | |||||
10 | 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积极完成学工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具有较好的职业状态。 | |||||
总分 | ||||||
附件5:
宜春学院辅导员学年考核附加分考评表
( —— 学年)
教学院 : 辅导员姓名: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考核指标 | 获奖等情况简介 |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评分 |
1 | 个人获奖情况 | ||
2 | |||
3 | |||
4 | 所带班级(集体)获奖情况 | ||
5 | |||
6 | |||
7 | 个人工作 研究成果 | ||
8 | |||
总 得 分 | |||
(注:原则上主要考虑个人获得的省市级及以上奖励,主持的省市级及以上与学生工作相关的科研课题,在中文核心期刊及更高级别期刊上发表的研究论文,以及所带班级获得的省级以上奖励。评分依据,根据学生工作处(部)制订的相关文件执行。)
附加分说明
1.辅导员个人获奖加分细则
校(市)级 | 一等奖1分,二等奖0.5分,三等奖0.2分 |
省部级 | 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
国家级 | 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
注:所获荣誉应为辅导员相关工作奖项,同一项活动如在不同级别获奖只就高加一次,其中国家级荣誉可累计加分不封顶;国家级以下荣誉总分以5分封顶,校级奖励以学生工作处(部)、团委认定为准,没设等级奖项荣誉按相应奖项二等加分,若有其他突出事迹,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辅导员上报材料认定。
2.辅导员所带班级获奖加分细则
市(厅)级 | 一等奖1分,二等奖0.6分,三等奖0.4分 |
省部级 | 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
国家级 | 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
注:所带班级集体获奖项目按上表计分。同一项活动如在不同级别获奖只就高加一次,校级奖励以学生工作处(部)、团委认定为准,没设等级的奖项荣誉按相应奖项二等加分,若有其他突出事迹,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辅导员上报材料认定。辅导员所带学生个人获奖项目和辅导员指导学生获奖项目(均指市级以上,不包括奖学金)按相应计分规则的一半计分,奖项级别由相关职能部门认定。不同类别国家级荣誉可累计加分不封顶;国家级以下荣誉总分以5分封顶;
3.辅导员个人工作研究成果加分细则
(1)发表辅导员工作类论文,核心期刊每篇加3分,一般期刊每篇加1分(其中一般刊物加分上限为3篇);
(2)积极参与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及辅导员工作相关课题申报立项工作,国家级立项的主持人课题加5分、省部级加3分、市厅级加2分,校级加1分。
注:国家级项目可累计加分不封顶;国家级以下项目总分以5分封顶,校级项目以学生工处(部)、团委认定为准。
补充说明:荣誉指定证书以落款时间为准;论文发表以期刊时间为准;项目及课题均为主持人、立项时加分;个人专著等同于国家级课题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