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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非毕业班学生 综合素质考评、奖学金评定、学年评优及 先进班集体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工处发布时间:2025-11-24动态浏览次数:10


宜春学院学生工作处

 宜学院学工字202527



各教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定于9月份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考、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寝室长、文明寝室先进班集体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与评定项目及依据

1.学生综合素质考按《宜春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按《宜春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寝室长的评定按《宜春学院学生评优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4.文明寝室的评定按《宜春学院文明寝室创建考核评比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5.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从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组织纪律与日常管理、班级获奖情况等方面的综合情况进行推荐。

二、名额分配

1.校内奖学金名额

特等奖学金全校不超过20人,由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各教学院按条件推荐,学校按条件统一评定;一、二、三等奖学金分按总人数的3%7%10%比例评定。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2.三好学生评选严格按评选条件予以评定,不受名额限制。

3.优秀学生干部名额

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不超过学生总人数的8%,校学生组织评选名额为90名,一站式学生社区评选名额为15名,不占各教学院名额,不与各教学院所评优秀学生干部重复。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4.文明寝室、优秀寝室长名额

文明寝室原则上为学生寝室总数的10%优秀寝室长原则上不超过寝室长总人数的10%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5.先进班集体评选名额

20242025学年全校毕业班班级总数的20%比例确定先进班集体评选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院在学生综合素质考评与评奖评优过程中,应按照有关考核标准、评定条件及评定程序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操作,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并将考核与评定结果在本院学生中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3天)。学校在审定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予以取消,不另行替补。

2.学生综合素质考评、校内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寝室长、文明寝室、先进班集体的申请及学院评审环节一律在智慧学工https://10.0.10.218/#/index(从校园门户登录)中完成

3.请各教学院认真规范地做好申报审核等工作,于922前将综合素质考核、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寝室长、文明寝室先进班集体在智慧学工系统中提交审核,无需提交单行表的纸质材料。

4.需上报材料:

电子材料:汇总表(见附件2)、公示现场照片发送至学工处教育科邮箱999118@jxycu.edu.cn

纸质材料:汇总表、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登记表(附件3)经教学院领导签字后,加盖教学院公章交大活401。其中,申请特等奖学金需附2024-2025学年成绩单及CET-4成绩单。

附件120242025学年非毕业班学生评奖评优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242025学年非毕业班学生评奖评优汇总表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97




宜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59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