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学生工作处
宜学院学工字〔20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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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
勤工助学校内岗位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院、校属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经各学院、部门申请,学生工作处处务会议研究决定: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人数需根据学校财务预算经费设置,结合今年财务处下拔经费,本学期共计安排176名学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详见附件)。现对该项工作的开展提出以下要求:
1. 各教学院、各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学生上岗;
2. 原则上勤工助学岗位只安排已经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 各教学院、各部门(单位)要确保学生在岗工作时间不能与学习时间相冲突;
4. 各教学院、各部门(单位)要安排上岗学生从事安全、无毒、无害的力所能及的工作;
5. 上岗学生不能代替校内教职工的本职工作,且一个学生只能在一个岗位上岗,不能同时在多个岗位上岗;
6. 根据《宜春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各教学院、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工作的管理与考核。严禁出现未上岗学生领取岗位补助情况,一经发现,则核销相应补助和核减下一学期该单位上岗名额;
7. 本学期勤工助学在岗时间最长不超过4个月,不足4个月按实际在岗时间计算。在岗时间以月为单位,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计算,超过半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特此通知。
附件:《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安排表》
学生工作处
2025年2月16日
宜
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5年2月16日印发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安排表
部门 | 24-25第二学期岗位人数(人) |
校办公室 | 5 |
纪检监察处 | 2 |
组织部 | 2 |
宣传部 | 6 |
统战部 | 1 |
工会 | 2 |
团委 | 5 |
人事处 | 2 |
教务处 | 5 |
实验室管理中心 | 2 |
师范教育学院 | 2 |
科研处 | 2 |
发展规划处 | 2 |
学生工作处 | 6 |
一站式学生社区 | 11 |
招生就业处 | 2 |
校友办 | 2 |
计划财务处 | 2 |
审计处 | 2 |
保卫处 | 7 |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 2 |
招标采购中心 | 2 |
后勤处 | 2 |
基建处 | 2 |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 2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6 |
政法学院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6 |
外国语学院 | 3 |
音乐舞蹈学院 | 3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3 |
书法艺术学院 | 2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 6 |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 6 |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 5 |
生命科学与资源环境学院 | 5 |
临床医学院 | 6 |
公共卫生与健康学院 | 2 |
体育学院 | 3 |
创新创业学院 | 2 |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 5 |
学报编辑部 | 2 |
图书馆 | 14 |
档案馆 | 2 |
继续教育学院 | 2 |
校医院 | 3 |
应用数学研究中心 | 1 |
研究生处 | 2 |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 1 |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中心 | 1 |
合计 | 17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