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学生工作处
宜学院学工字〔2025〕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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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4-2025第二学期
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补助的通知
各教学院、校属各部门:
根据《宜春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现就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补助发放的相关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补助发放
1. 学生在岗时间以月为单位计算,本学期勤工助学满勤为4个月(2月19日-6月20日),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计算,超过半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2. 相关单位在学期结束前要对本单位的学生勤工助学工作量和成效如实进行考核。
3. 各用工单位一定要如实填报本学期的《宜春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补助发放表》(见附件),严禁谎报、虚报数据。
4. 由于不按时上报岗位考核结果而影响学生报酬发放的,由用工单位自行垫付补助。
二、材料报送要求
1.《宜春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补助发放表》须报excel电子稿和纸质稿(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请于2025年6月23日前将电子稿通过OA发送至郭芳老师处,纸质稿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411室)。
特此通知。
附件:《宜春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补助发放表》
学生工作处
2025年6月10日
宜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5年6月10日印发
附件:
宜春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岗补助发放表
部门/学院(盖章): 制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序号 | 姓 名 | 学 号 | 班 级 | 岗位名称 | 在岗 | 补助标准(元/月) | 本次发放金额(元) | 身份证号码 | 建设银行卡号 | 联系电话 |
合计金额(大写) | ||||||||||
备注:1.补助标准:260元/月;2. 在岗时间为2025年2月19日-6月20日,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计算,超过半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 ||||||||||
部门/学院领导意见: 学生工作处领导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