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学生工作处
宜学院学工字〔2025〕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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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宜春学院第三批校级辅导员
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等文件要求,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我校辅导员深化工作研究、提升实践水平、增强理论素养,持续推进辅导员队伍向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方向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的申报与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应聚焦“三进”工作,突出工作下沉,结合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等;每个工作室应明确一个重点建设方向,围绕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即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以及辅导员队伍素质能力提升等方向。
二、申报对象
1.院级辅导员工作室的主持人;
2.其他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在学生工作方面具有较好的工作实绩与教学科研能力的专职辅导员。
三、申报材料
1.工作室名称。申报人根据工作室建设方向进行特色命名。
2.文字说明材料。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基本内容包括建设背景和已有基础、建设目标、工作计划及具体措施、特色与创新、经费预算等。方案设计应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任务具体,操作性、可行性强。
3.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能直接说明前期工作基础的PPT、图片、辅助资料等。
四、工作要求
1.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建设工作是学校积极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辅导员团队形成,提升辅导员能力的重要抓手,各教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积极宣传。
2.各教学院要统筹工作安排,精心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进行工作室申报,鼓励辅导员锚定个人工作研究方向,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大胆进行工作实践。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评审。
3.申报人员根据填写要求认真填写“宜春学院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见附件);各教学院进行初步审核及筛选后,将本院推荐申报的校级辅导员工作室于2025年12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工作处邮箱999118@jxycu.edu.cn(文件名“****学院+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字样),同时将加盖教学院公章的申报书纸质版交至学生工作处教育科(大活401室)。
附件: 《宜春学院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11月28日
宜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5年11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