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人事处
宜学院学工字〔202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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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弘扬教育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高校辅导员先进榜样,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宜春学院“最美辅导员”推选活动。请各教学院根据《2025年度宜春学院“最美辅导员”推选活动工作方案》(见附件)要求,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附件:2025年度宜春学院“最美辅导员”推选活动工作方案
学生工作处(部)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2025年3月28日
附件
2025年度宜春学院“最美辅导员”推选
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精神,进一步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引向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教育家精神,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高校辅导员先进榜样,带动广大辅导员在立德树人工作中“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宜春学院“最美辅导员”推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推选范围
原则上应为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推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业务能力过硬,恪守职业规范,出色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
3.参与推选时须连续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且事迹主要集中在近3年。工作时间计算至2025年6月30日。
三、推选程序
1.组织推荐。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推选范围和条件,组织推荐工作。有6名及以上专职辅导员的教学院可推荐2人,5名及以下专职辅导员的教学院限推1人;同时提交该推荐人的廉洁自律情况说明。
2.遴选发布。在各教学院推荐的基础上,通过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10名2025年度宜春学院“最美辅导员”入围人员。
3.荣誉授予。入围人员经现场风采展示评选后,学校将授予2人宜春学院“最美辅导员”荣誉称号、8人宜春学院“最美辅导员提名”荣誉称号,并择优推荐至省厅参评全省高校“最美辅导员”评比。
四、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院于2025年4月14日前,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学工处教育科,电子版发送至教育科邮箱xgcjyk2021@163.com。
1.报名表。填表前请认真阅读填报说明。报名表应加盖教学院党委公章,电子版需贴照片,请勿改动格式。
2.个人事迹材料。应不少于3000字,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况推荐人事迹。事迹材料不要在文档中插入图片。
3.所带学生联系方式。应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所在教学院、专业班级、学号、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
4.电子照片。推荐人选需提供本人近期电子版的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各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格式为JPG。
五、工作要求
1.“最美辅导员”所在教学院应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宣传推广“最美辅导员”事迹和典型经验,通过申报课题、建立工作室、参加培训、结对帮扶、承担思政课教学任务等方式,鼓励支持其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不断推进辅导员队伍标准化建设。
2.学校将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推广“最美辅导员”事迹,努力营造学习典型、争做典型的浓厚氛围。
附件1-1:2025年度宜春学院“最美辅导员”推荐表
附件1-1
2025年度宜春学院“最美辅导员”推荐表
姓 名 | 性 别 | 民族 | 照片 | |||||
出生年月 | 教学院 | |||||||
职 称 | 现任职务 | |||||||
政治面貌 | 学 历 | |||||||
学 位 | 目前是否在辅导员岗位 | |||||||
连续担任 辅导员时间 | 年 月— 年 月 | 目前所带班级及学生人数 | ||||||
联系方式 | 手 机 | 办公电话 | ||||||
电子邮箱 | ||||||||
地 址 | 邮编 | |||||||
事迹摘要 (限300字) | ||||||||
工作简历 | ||||||||
本人获得 校级以上 荣誉奖励 | ||||||||
所带班级 及学生获得 校级以上 荣誉奖励 | ||||||||
本人签名 | 以上所填情况属实。 签名: 年 月 日 | |||||||
教学院推荐 意见 | 分管院领导签名: (教学院党委盖章) 年 月 日 | |||||||
2025年度宜春学院“最美辅导员”推荐
候选人事迹材料
(标题) |
个人事迹(不少于3000字) (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内容包括个人经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部分,可另附页) |
填表说明
1.“出生年月”请按照“X年X月”格式填写,如“1975年6月”。
2.“现任职务”请写明准确职务名称,如“院党委副书记”“院学生事务办公室主任”等,无具体行政职务的请全部填写“辅导员”。
3.“职称”请写明具体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如“教授”“讲师”“研究员”等,不要仅填写“初级”“中级”或“高级”。
4.“政治面貌”请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
5.“学历”请填写最终学历,如“本科”“研究生”。
6.“学位”请填写“学士”“硕士”或“博士”。
7.“连续担任辅导员时间”截至2025年6月30日,请按照从事辅导员工作的起止时间填写,如有多段辅导员工作经历请分段填。
8.目前所带班级及学生人数为直接带的班级和学生,并注明班级和学生年级,如“2022级本科2个班,共78人”或“2022级硕士1个班,2022级本科3个班,共165人”,如为院(系)党委(总支)副书记等且不直接带班、带学生的,请填写“负责全院学生工作”。另附所带学生“姓名”“学号”“手机号”。
9.“办公电话”请注明区号,如“0795-12345678”;“E-mail”请取消自动形成的超链接。
10.本人及所带班级、学生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情况,请注明获奖时间,限填5项,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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