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学院办字〔2025〕8号
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宜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宜学院字〔2013〕65号)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辅导员考核定级工作的通知》(宜学院学工字〔2024〕51号)要求,经考评并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同意评定:邵南岗为二级辅导员,王倩倩、欧阳兆利、刘赛莲、袁立婷、简心怡和蒋江婷6名同志为三级辅导员,丁怡、吴昊南、熊鹰、黄玉昕、邓建玲、陈琦超、易恬恬和邬欣昊8名同志为四级辅导员。
以上同志起聘时间为:2025年1月。
特此通知
宜春学院办公室
2025年3月7日
宜春学院办公室 2025年3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