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学院学工字〔2021〕10号
关于开展宜春学院首批“红色班级”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院:
2021年,中国共产党迎来百年华诞。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江西时关于“推进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要求,根据省教育工委、省教育下发的《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赣鄱学子心向党”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宜春学院首批“红色班级”创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各教学院选择一个班级开展“红色班级”创建申报, 制定创建方案,确定创建目标,建立班级制度和日常行为规范, 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命名“红色班级”名称,“红色班级”名称须严谨规范,紧密结合江西和本校实际,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红色班级”创建要注重融入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等红色基因,注重结合学院特色、专业特色,注重遵循教育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学生成长规律,把握青年大学生思想特点和发展需求,实现红色文化育人,使红色文化育人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融入青年大学生学习生活日常点滴。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一年级、二年级的所有班级。
三、申报条件
1、思想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忠心爱党爱国,递交入党申请书人数比例高。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班级成员没受过学校处分。
2、精神面貌好。班委团结,以身作责,威信高,凝聚力强。班风良好,集体荣誉感强。同学积极乐观上进,团结互助友爱。
3、学风建设好。班级成员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氛围浓厚;勤于学习善问,勇于创新实践。班级成员无因学业问题而降级、休学、退学现象。
四、组织实施
1、遴选申报。各教学院精心遴选本院一个班级申报,填写《宜春学院学院首批“红色班级”创建活动申报表》,于2021年5月10日前报学生工作处教育科。
2、培育创建:各教学院对申报创建班级加强指导,不断完善活动方案,为红色班级培育创建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大力支持遴选班级开展红色育人活动。申报班级结合学校、学院和专业特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学风建设、“三心”班级建设等工作,扎实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努力取得实际成效。2021年6月20日前将培育创建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学生工作处教育科。
3、学校评审:学校根据各申报班级培育创建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确定1-3个宜春学院首批“红色班级”创建班级。(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
4、示范引领:首批“红色班级”进一步完善创建方案,细化工作计划,做出进度安排,推进红色文化育人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加强班级建设,规范班级管理。加强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教育,开展讲述红色故事、传唱红色歌曲、组建“红色走读”团队、组织红色实地教育实践等活动,引导广大同学坚定理想信念、树立远大志向,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自觉争当红色基因的传承者、实践者,为全校班级建设树立标竿。“红色班级”将活动开展总结材料于2021年12月15日前报学生工作处。
5、成果展示:学校将对各“红色班级”的建设成果进行集中展示、宣传,对我校“红色班级”的创建经验、特色和亮点推送给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推广,并上报省教育工委。
各教学院要从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高度,精心组织、加强指导,强化保障,切实将“红色班级”创建活动开展好、组织好、落实好,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学生工作处(部)
2021年4月28日
宜春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1年4月28日印发
宜春学院首批“红色班级”创建活动申报表
学院
申报班级
红色班级
称
班主任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班级工作基础
(班级基本情况、获奖情况、已开展红色育人相关活动等)
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
(红色班级培育阶段5、10至6、20)
总体规划
(二)具体举措
(三)进度安排
预期效果
(一)预期成果
(二)重点与难点
工作保障
学院党委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